很多时候部分派出所警员为了尽快结案,通常不按套路出牌,遇到一些疑难杂症案件,在没有足够证据情况下,往往使用一些小手段诱导当事人主动签字认罪。如果当事人不注意留心眼虽然会掉入一些警察精心设计的陷阱里!

如今法律时代普及人人平等,包括嫌疑人,以及审讯方式,公安部明确规定不得对当事人,刑讯逼供诱供等,毕竟刑讯逼供会留下伤痛痕迹,对往后翻案有一定的效果,

一但成功公安机关之前做的工作会一切白费,还有可能面临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因此很多警员通常使用诱供方式诱导嫌疑人变相交代,开始部分警员会对案件的综合性进行分析,涉及的违法程度大小,使用什么样的手段诱导犯罪嫌疑人。
很多警察最惯用的普通手段首先假装对嫌疑人很热情客气,并肩聊天,假装很在乎友谊的样子,在抓捕的过程中先对嫌疑人洗脑讲课,假装不谈案情,然后对当事人一顿吹捧夸赞,等嫌疑人深信不疑时差不多了,再对嫌疑人诱导交代作案过程,说你这个案件其实不严重,没什么的,只要主动交代去派出所签个字你就可以回去了,毕竟是第一次可以理解,下不为例就行!

然后又给当事人烟抽,买水,然后到所里又泡茶,还称兄道弟,说有空经常来玩!很多嫌疑人一下子经不住诱惑,很快主动交代了作案过程,然后被诱导在审讯笔录上签字,然后按公安机关的提示说按这句话抄写一遍,(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说的完全相符)等嫌疑人签了字以后,基本没有翻案的结果,有的警察立马反口说,

刚刚你的问题我们请示了领导,领导看到你这个问题有点严重,我们已经尽力了,然后就被戴上手镯送去看守所……
在被带走期间,与自己诉说不符的东西尽量要求修改,内容不符可以拒绝签字,不是自己干或没有证据证明与自己有关系的东西完全可以否认,认真核对,以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