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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融水纪委监委、综治中心干部在百姓家中火塘调解现场。龙林智 摄
图为融水纪委监委、综治中心干部在百姓家中火塘调解现场。龙林智 摄
图为融水纪委监委、综治中心干部在百姓家中火塘调解现场。龙林智 摄
“在大家的见证下,树砍去了、山还给我了、钱我也收到了,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我无意见、非常满意!”12月12日,在杆洞乡尧告苗寨的“火塘议廉”点,苗族村民韦某毫无怨言地对该县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和综治中心干部说,更给这起廿九年来积怨成仇的山林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得从二十九年前的山场林地承包权说起。
“1996年,为落实承包山场政策,我把分给我的杉木树砍掉,还山给承包者。当时,我见一株杉木树长得特别好,适合做棺材。于是我自作主张地留下此树,却成了我与他恩怨的导火线。”说起当年的砍树、留树时的情景,梁某还历历在目。按照当地风俗,做棺材的树,是可以留在他人山场的。
“当年,如果他与我吱一声,我会答应的。毕竟做棺材的树是大事,我没有理由拒绝。”韦某如是说。29年来,山场承包者的韦某对那株留下的树,也没有砍掉,一直精心护理,使小树长成大树。今年初,当梁某想要砍树时,韦某当仁不让,毕竟他为此树付出了劳动和精力。
一个要砍,一个不给砍。因为一株树,使韦某与梁某俩本来同是一寨的熟悉人,却变成了见面互不搭理的“陌生人”、怨家。
群众事是大事,解决恩怨促和谐。该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以综治中心为平台,把调解会搬到“火塘议廉”点,组织乡平安法治办、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三会兴屯及人民调解员等30来人的组成协调小组,通过现场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积怨的原因,找出最佳处理结果,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处理这起恩怨,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我们还是到林地现场吧!”在了解事情原由后,协调小组调取村集体留存的山场历史划分记录、公益林补贴发放台账等后,专门邀请韦某、梁某双方当事人从“火塘”走到山场,进行面对面、实打实的现场调解。
“你护树,辛苦了!”……“你想要这株树,也应该。”
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山场侵权的事实”及“杉木已生长29年的实际处置成本”等面前,梁某、韦某的恩怨云消雾散。在协调小组的见证下,他俩最终协商出“1000元补偿、6月16日移走杉木”的方案。在调解现场,梁某直接将1000元补偿金,交到韦某手中。
如今,树已砍走,山已归还,怨已了结。韦、梁山场树木纠纷处理的成功案例,成了周边村屯人民调解的有效实践。
“我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围着‘火塘’集民意、解民忧、促和谐,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该县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县共有20个乡镇,大多处于高寒山区,日常生活离不开火塘。以此为契机,该县创办了“火塘议廉”点,让群众在火塘边,聚焦农村“三资”社情民意及乡村振兴项目落实、资金拨付情况等,面对面“议事评民主、三资评效益、办事评作风”等,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通过“晒廉、讲廉、议廉、评廉”等,让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村民的质询和测评,确保村级事务更公开、更透明、更畅通;围绕家风传承、廉洁自律、村民自治及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行说、讲、谈、问,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优村风,达到了既传承传统的家风家教,又解决群众纠纷矛盾和急难愁盼,不断提高群众的基层自治能力。
目前,该县创建“火塘议廉”示范点22个,不仅是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更是村屯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加大酒驾醉驾整治及推行孝贤之家、书写家风家训等有效载体,有效化解群众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让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助推乡村治理走深走实。(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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