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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 服务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为规范医院食堂配餐点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家属及相关人员饮食安全、营养健康与就餐体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
2.采购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3.项目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指定配餐点(院内)
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不涉及现场烹饪(医院无烹饪场所),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食(职工餐、患者餐、陪护餐)的集中制作、保温配送至院内指定配餐点,配餐点的分餐、餐食保温、餐具回收、配餐点环境卫生保洁等相关服务,具体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5.服务期限:1年(合同按1+1签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2年)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7.最高限价:本次询价按餐食单价及服务费用综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格,具体报价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及服务标准自主报价,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食配送、集体用餐配送等相关类目,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固定的中央厨房(或标准化餐食制作场所)、完善的仓储条件及专业配送团队,配备符合食品保温、保鲜要求的专用配送车辆,确保餐食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变质,提供车辆行驶证、仓储场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材溯源体系及质量管控机制,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政府采购相关不良履约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5.配餐点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具备相应的服务意识和操作能力,供应商需承诺按要求配备足额服务人员,确保配餐工作有序开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须承诺自行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服务管理要求:详见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需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过往餐饮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合同、评价等)。
4.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复印件。
5.详细报价单(含服务方案、运营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营养配餐方案等)。
6.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5月12日 18 时 00 分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9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
3.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邮寄,邮寄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5月12日 18 时 00 分前;
4.邮寄地址: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 73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联系人与电话。
5.收件人:蓝先生 电话:13597215165
六、项目咨询联系
联系人:项目归口部门 总务科 蓝先生联系电话:13597215165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餐食配送及配餐点服务项目需求(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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