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分别在融水镇济安街防洪闸附近、民族大道附近、融水镇下廓村等地发现了3起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分别对易某、潘某、李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行为分别处罚500元。
当前正值秸秆产生高峰期,露天焚烧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诱发安全隐患,更属违法行为。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正式启动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分集中攻坚、巩固提升、长效管理三个阶段推进,建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全年全域常态化管控,通过“宣传引导+重点巡查+从严执法”三维发力,织密立体防控网,坚决遏制焚烧乱象。
专项巡查队严格执行 “一日两巡” 制度,聚焦农田、城区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等关键区域加密巡查,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应急处置环节落实“1530”工作要求,1分钟发现、5分钟抵达、30分钟扑灭,快速化解火情隐患。同时,执法人员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敲门行动”,发放《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告知书》,讲解危害与法律责任,推动群众从 “不敢烧” 向 “不想烧”“不能烧” 转变。
行动开展以来,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3起、劝导教育4起、主动扑灭火源5起,秉持 “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原则,对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形成有力震慑。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烧规定,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72-5122847,共同参与生态保护,让秸秆从“污染源”变为“资源库”,用实际行动守护融水苗乡的蓝天白云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