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话题“男童点爆竹扔进窨井被炸起数米高”登上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1月17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甘肃定西临洮县,一男童往窨井扔爆竹,引发爆炸,闪爆冲击波将其掀起数米高,窨井周围部分地砖被炸损。男童家属和路过群众合力施救,将男童送往医院。
城市内的污水管道、化粪池内存在沼气。污水井盖或化粪池长期未打开,沼气无法排解,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燃,并且产生很强的气浪。除了气浪本身的冲击力外,击碎的井盖以及周边物品飞出都会给行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但全国各地
因燃放烟花爆竹
而引起的事故频发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我们一定要
严格遵守相关燃放规定
2025年1月11日,江苏常州三名小朋友在塑料茶几上燃放烟花,不慎引燃了凉亭内塑料座椅及茶几。幸好小区巡逻保安及时发现,并立即拿来灭火器进行处置。
2025年1月4日,湖南怀化一位小朋友在废品回收仓仓库门口,把“窜天猴”对准门缝点燃后,便起身站到不远处观望。看到起火后出于害怕,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案发现场”。几分钟过后,大火烧穿仓库屋顶,把仓库内储藏物品全部被烧毁。
2024年2月8日中午12时许,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水岸雅居小区外,几个小孩往下水道扔鞭炮,当场炸飞8个井盖,其中一男孩受伤,所幸伤情不重并无大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成年人一定要在大人的陪同下
到指定区域或室外空旷场所安全燃放
严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扔入
下水道、污水池、窨井盖内
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还有哪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呢?
以下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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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家长们务必重视
儿童安全教育
让孩子正确认识火的危害
告诫他们不能玩火
防范危险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