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警察不能随意查看公民手机。根据中国法律,警察只有在涉及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等特定情况下,并遵循严格法定程序时,才有权查看公民手机内容,一般情况下强行要求当事人配合打开手机,或者抢夺手机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隐私权,警察查看手机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宪法》第四十条: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仅限于涉及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且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检查时,才可查看通信内容。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立案后,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案件,警察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如查看手机),但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搜查证》或紧急情况事后补办手续。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禁止警察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物品,包括手机,违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轻者被清除公安队伍,严重很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
警察查看手机的条件
警察查看手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程序要求,否则公民有权拒绝:
案件相关性:仅限正在办理的刑事犯罪或国家安全案件(如涉诈、贩毒、反恐),且需有合理怀疑对象与案件相关。
手续完备:
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明确检查对象、范围、理由)。
由2名以上正式民警执行(辅警无权单独操作)。
紧急例外:仅当证据可能灭失(如手机内容被远程删除)时,可先行检查但事后需补办手续。
过程规范:检查需记录时间、地点、人员及结果,不得随意翻查无关内容。
公民的权利与应对
在警察要求查看手机时,公民可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必须配合的情况:若警察同时出示工作证、检查证明文件,且说明具体嫌疑(如“涉嫌诈骗”),则需配合检查。
可直接拒绝的情况:
普通临检(如路边查身份证)或无具体案件依据。
警察未出示工作证或检查证明文件。
辅警单独要求解锁手机。
仅以“例行检查”或模糊理由(如“怀疑你”要求查看。
强迫解锁手机(违反《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维权方式:
当场冷静询问检查依据,要求出示证件。
记录警号、时间地点,用另一设备录音录像(不干扰公务)。
事后通过12389举报电话或向检察院投诉非法搜查行为。